版权登记
作品著作权登记指南
登记流程
作品版权登记流程
1
填写《作品登记表》
按要求填写《作品登记表》(网上下载 https://whbqgw.yjygx.com/home)。
2
提交材料
提交《作品登记表》及相关申请材料。
方式一 线上办理(推荐方式):
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网站(网址 https://whbqgw.yjygx.com/home),完成注册,提交材料。
方式二 现场办理:
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3号广西新闻出版局综合办公楼306室,联系电话:0771-5346956,QQ:2625654003。
3
申请材料初审
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申请材料不合格的,退回申请人,补齐材料后再次提交,申请材料合格的,进入下一流程。
4
申请材料终审
对初审合格的作品进行终审,终审合格的作品,编制证书、发放证书;终审不合格的作品,退回申请人进行修改,拒绝修改的作品,不予登记;修改后合格的作品,编制证书、发放证书。
5
登记结果公示
每月10日前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网站、广西文明网官网、广西版权保护协会公众号上公示前一个月办理通过的作品名单。
6
登记办理时限
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,材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需要补正材料的,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,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登记须知
作品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
一、登记申请材料
著作权人为公司名义进行登记需要以下材料:
- 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
- 作品样本:如图书、照片、文章、光盘等。
- 著作权人的公司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中一种(复印件) +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
- 作者的公司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中一种(复印件) +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法人作品除外)
- 权属证明(法人作品声明/职务创作著作权归属约定/委托创作合同/合作协议)
- 其他材料:作者证件复印件,或其他证明材料
除了作品,其他材料需著作权人盖章
著作权人为个人名义进行登记需要以下材料:
- 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
- 作品样本:如图书、照片、文章、光盘等。
- 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
- 其他登记材料(非必填)
除了作品,其他材料需手签名字按手印
注:计算机软件和口述作品不能在省级登记
凡户籍地、居住地在广西的公民,以及在广西区内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,均可申请对其创作的作品著作权进行免费登记。
因属地管理,省外的个人需提交居住证/社保证明/工作证明。
二、不予登记范围
-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;
- 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;
- 依法禁止出版、传播的作品;
- 权利归属存在争议的作品;
- 材料不全拒绝按要求补充;
- 经审核不符合登记要求的。